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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无偿献血表彰拟申报确认工作开始!
请尽快确认表彰申报地!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4-26 16:10

捐献血液,分享生命

Donateblood and share life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统计报送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4〕84号)要求,将开展无偿献血表彰的申报工作。

01渭南地区拟申报名单公示

渭南地区符合申报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名单公布如下:2022-2023年度,渭南地区共有3378名献血者拟申报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其中终身荣誉奖40名、金奖534名、银奖761名、铜奖2043名。

2022-2023年度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拟申报名单

(渭南地区)点击以下链接下载查看

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xlsx

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xlsx

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银奖.xlsx

2022-2023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xlsx

温馨提示:

1.如您均在渭南市献血,国家无偿献血数据库将为您统一计算献血次数并将名单反馈至渭南市申报。

2.公示期间,渭南市的献血者如有异议请致电渭南血站服务热线:0913-2115005(工作日)

3.如您有多地献血记录,请尽快登录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选择申报地,原则上我站负责表彰年度最后一次献血记录在渭南市的献血者的申报事项。

4.本次表彰工作中,部队献血相关数据将统一由总后卫生部进行提供,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如需补充部队献血记录才能符合表彰申报标准的献血者,请等待后续通知。

5.拟申报公示名单不是最终表彰名单,最终表彰名单以国家表彰文件发布为准。

02线上申报查询及确认步骤

为更好地服务献血者,便捷进行申报查询和确认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在微信的“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中,新增推出了“表彰申报”和“表彰查询”两大功能。

1、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或微信扫下面小程序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查询。

2、通过“表彰申报”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是否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

如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献血者可以自行选择申报地所在的采供血机构(2022-2023表彰年度内,有捐献记录的采供血机构均可选择)和领取证书类型(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

如不在本次拟申报名单中,将提示“您未获得2022-2023年度预表彰奖项”。

3、通过“表彰查询”功能,献血者可以查询获奖电子证书及信息。



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表彰证书功能也同步上线,献血者可以点击查看电子表彰证书,长按可以下载分享(目前暂只提供2020-2021表彰年度及之后的奉献奖金、银、铜奖电子证书)。

03评奖标准及献血次数折算方法

根据《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的规定: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

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少于30次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少于40次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

全血每200毫升按1次计算;

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公布前的无偿献血次数可以累加计算。

04常见问题答疑

1、终身荣誉奖如何评比?

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将获评终身荣誉奖,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终身荣誉奖获评后,仍然可以评比其他奖项(本表彰年度前已获2次金奖,本表彰年度又满足金奖评选条件的,将同时评选金奖和终身荣誉奖。)

2、为什么会有献血量达到了但未能获评相应奖项的情况?

曾获得过表彰的献血者,本次申报时,申报奖项必须大于上次申报奖项(金奖>银奖>铜奖),才能进行申报。曾获得过金奖的献血者,在本次申报时,表彰的献血总次数需减去40*N(N为获得金奖次数),再进行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仔细核对,如有异议请尽快反馈,请大家转发并分享,广而告之,在此,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无偿献血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