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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方案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2-09 00:0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市办字〔2022〕78号)和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印发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推进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我市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提高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特制定本推进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和强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在农村地区的基础性地位。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提升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从注重机构行政区域全覆盖转向注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群全覆盖,推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提档升级。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全局,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创建活动,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配备开展务工作必须的设施设备和执业(助理医师等专技人员,重点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儿科、全科等服务能力,对乡镇卫生院报废、老化的基本医疗设备进行更新配备,配齐DR、彩超等各类医疗设备,强化基本医疗和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力争“十四五”期末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标准,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推荐标准。按照《渭南市基层中医馆建设规范》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内涵建设,做到中医药综合服务区集中设置,功能齐全,配置设备,配齐人员,规范开展中医医疗、中医康复、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2025年,新建、改扩建30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加快推进县域医疗副中心建设,到“十四五”期末,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二)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规模、交通辐射等因素和乡村形态变化趋势,优化村卫生室建设布局,持续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支持村集体新建公有产权卫生室,更新配备设施设备,配齐乡村医生和基本药物,实现村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力争在“十四五”期末,全市所有村卫生室达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基本标准。根据《渭南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阁建设指导方案》要求,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一批中医阁,加强人员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配备中医药诊疗药品、设备,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药服务更加全面的中医药服务场所,延伸我市中医药服务范围。对于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暂不具备乡村医生配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师或指定相邻乡村医生通过巡诊、派驻等方式提供服务。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三)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院作用,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县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水平。规范县域医共体内疾病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双向转诊,促进分级诊疗。推动医共体总额付费,强化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探索“互联网+医共体”的实现形式,优化完善基层卫生健康信息系统,便捷开展远程会诊,推进影像、心电、病理诊断等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等服务,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自2022年9月至2025年9月,实施百名医疗专家团援助基层服务行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加强县域巡回医疗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四)优化升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乡村公共卫生设施设备投入,提升乡村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控、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强化重大疾病防控防治,加强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健全重大疾病防控统筹协调机制和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落实重点传染病专病专策。继续推进大骨节病、克山病、碘缺乏病、氟中毒等地方病防治工作。积极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推动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等3类重大疾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稳步提高0-6岁儿童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水平,落实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落实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服务,落实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规范儿童保健门诊建设,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青少年贫血、肥胖、近视、孤独症、出生缺陷、精神卫生防治措施落实。加大卫生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力度,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内取得应急救护证书的人群超过1%,救护知识普及人数超过3%。支持一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为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农村地区积极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幸福院合作新模式,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扩充家庭医生队伍,增加服务供给,丰富服务内涵,在保证有效履约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供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联合民政等部门,积极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五)落实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加大针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医师培养培训力度,确保每一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合格的公共卫生医师。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强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协同。推进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提升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健全农村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压实信息报告责任,按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具体要求进行报告,提高潜在隐患早期识别能力。提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早期识别和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首诊负责、联合会诊等制度和处置流程,提高规范化处置能力。完善村卫生室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

六)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门诊、哨点)建设。十四五”期间,乡镇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诊室、哨点)比例逐步达到100%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一般乡镇卫生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哨点),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七)完善乡村医生培养使用收入待遇养老保障等政策。综合考虑农村常住人口数量、地理环境和服务半径等因素,核定乡村医生岗位数量,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制定符合乡村医生岗位的绩效工作制度。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项目。通过实施渭南市基层卫生健康人才县管镇聘村用2022年起用5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为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2000名以上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实现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一名医学类大学生目标。探索实施“大学生村医计划”,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加强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优秀医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坐诊,强化基层规范化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完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严格落实村医基本公共卫生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一般诊疗费和离岗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动态调整村医各渠道补助标准。加强村卫生室执业人员信息化管理,强化村医补助拨付监管。推动解决村医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关于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市办字〔2022〕78号)要求,将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与《“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有关部署要求相结合,结合本地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梳理出年度任务清单,按要求在县一级建立项目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各项政策协调衔接,努力形成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强化评估考核省上已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省级部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对主要任务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请各县(市、区)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三)加强宣传引导。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实施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相关政策措施,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