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新闻中心]10月12日,渭南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024-10-14我们党高度重视乡村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民推进乡村振兴”,强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并把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任务要求。乡村振兴,健康为基。乡村医疗卫生发展,事关亿万农民身体健康,事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局。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意见》坚持问题与目标双导向,坚持系统协同与守正创新,为破解城乡卫生健康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守护亿万农民健康,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一、坚持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保障。《意见》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并从三个方面加以细化:首先强化了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要求“压实地方特别是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明确了领导、投入保障、管理、监督四方面具体要求,将乡村医疗卫生工作全面纳入乡村振兴全局安排;其次强化了工作机制,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细化实化各部门职责,构建了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后强化了考核督导,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督导评估机制,作为乡村振兴有关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人民至上,夯实农民现代幸福生活的健康根基
2021年,我国农村户籍人口7.6亿、常住人口4.98亿,大量人口依然生活在农村,他们与城镇居民一样向往在居住地就能过上现代生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特别是当前农村青壮年人口外流,留守居民多为老幼妇残等疾病易感人群,农村医疗卫生需求并未随人口流出而减少,反而规模更大、更集中。在我国,卫生健康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乡村发展不充分。《意见》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对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行系统谋划和整体提升,全面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布局和基础设施条件、人才队伍素质,围绕农村居民“就近看好病”和增进健康的新需求,全面增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防病治病和健康服务能力,提高综合救治、应急处置和疫情防控水平,为广大农民群众过上现代幸福美好生活夯实健康基础。
三、坚持系统协同,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
当前,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县域作为链接工农、融合城乡重要纽带的作用日益凸显。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要求“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
我国长期形成的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发挥了关键作用,但也存在分工不清、能力不强、效率不高、运行不畅等问题。《意见》在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县域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服务整合协同。一是健全一体化的服务体系,强化县级医院“龙头”作用,发挥乡镇卫生院“枢纽”功能,筑牢村卫生室“网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这是乡村卫生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二是持续强化县域医疗卫生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建设,厘清政府及部门责权,充分赋予医共体自主经营管理权。充分发挥利益引导作用,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切实推动县域内医疗资源和患者双下沉。三是构建乡村“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推广远程会诊、预约转诊、互联网复诊、远程检查,加快人工智能辅助诊断配置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快速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四是完善城乡协同、以城带乡帮扶机制,建立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乡镇卫生院包村工作机制,明确包联机构职责和任务清单,发挥城市优质医疗资源集中的优势,辐射和带动健康乡村建设。
四、坚持守正创新,破解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难题
遵循乡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律、顺应乡村振兴发展新趋势,《意见》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教改革协同联动,创新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决破除束缚发展的各种障碍,激发要素活力和内生动力。特别是,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的要求,《意见》坚持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着力破解当前我国乡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数量不足、能力不强、待遇偏低、“招不来、留不住”等难题。
一是多措并举引才。随着“强基层”工作推进,切实增加特色专科、手术等适宜紧缺人才供给。逐步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积极组织执业(助理)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到艰苦边远地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到村卫生室工作的还可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是加强激励用才。在管理使用上,鼓励各地探索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建立健全能上能下的流动机制;在薪酬分配上,通过设置全科医学津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提升乡村医务人员尤其是全科医生的工资水平;在职业发展上,适当提高乡镇卫生院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逐步将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管理。
三是完善保障留才。盘活用好县域编制资源,以县为单位每5年动态调整一次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同等条件下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并动态调整。分类解决乡村医生保障问题,已入编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入编的参加企业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老村医给予补助。
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健全和高质量发展是健康中国建设的迫切要求,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意见》贯彻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了“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明确了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方向与路径,将极大激发我国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活力、增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提升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动力,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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