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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法》保护每一位无偿献血者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09 00:00

1998年10月1日

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从而确立了无偿献血为

医疗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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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献血有法律保护吗?

    当然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于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2、参加无偿献血有年龄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如果献血者既往多次献血,主动要求并且身体健康,符合献血要求,年龄可以放宽至60周岁。

   3、参加献血有职业要求吗?

    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无偿献血无损健康,您捐献的血液延续了生命的希望。欢迎每一位健康适龄的市民积极参与。

   4、一次献血多少毫升有规定吗?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严格禁止血站违反前款规定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

  5、 参加无偿献血会传染疾病吗?

不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条规定,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血必须由具有采血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确保献血者的身体健康。血站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标准,保证血液质量。

   6、捐献的血液可以买卖吗?

    不能。《献血法》第十一条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