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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征求意见的函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7-11 16:29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5月23日,省爱卫会组织召开《全省爱卫会全体工作会议》,会议对《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重新进行了审议,审议后省爱卫会印发《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陕爱卫发〔2024〕2号)文件,经领导研究决定,现对我市爱卫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重新修订,请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结合本级、本部门工作实际,对市爱卫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于7月18日前以复函形式报送市爱卫办。(有意见或无修改意见均需复函留档)

联系人:任伟 联系电话:2931831(传真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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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2.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


附件1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适应新时代爱国卫生工作需要,全面推进健康渭南建设,进一步规范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爱卫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一、市爱卫会的性质和组成

市爱卫会是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市爱国卫生工作。

市爱卫会主任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委员由市委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单位、人民团体、城三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基本职能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全国爱卫会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制度政策、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划,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各单位和各县市区制定和执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动员组织群众,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加强社会健康管理,协同推进健康渭南建设。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大疾病防控和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促进人民身心健康。

(三)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卫生条件。组织卫生检查和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四)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爱国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五)推动落实《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不断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市爱卫会工作方法

(一)成员单位分工负责,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任务,每年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鼓励表彰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三)坚持科学指导,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多部门、多领域专家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适宜技术和典型经验做法。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效果评价,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标准,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开展。

(五)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动态,反映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四、工作机构

市爱卫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爱卫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履行爱国卫生工作职责,承办全市爱卫会的各项计划、决议、决定、表彰奖励等事项,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起草文件,承办会议。

五、工作制度

(一)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由市爱卫会主任主持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会议次数(相关委员部门在全体会议轮流述职)。

(二)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爱卫会主任或市爱卫会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三)联络员会议。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成员单位间协调联络工作。联络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市爱卫会办公室主任不定期组织召开。

六、公文办理制度

市爱卫办负责市爱卫会日常公文处理工作,具体办理公文收发、传阅、承办和领导批示、指示的交办及归档等工作。

(一)市爱卫会文件。对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或提出指导意见,发布市爱卫会重大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部署全市爱国卫生重要工作,表彰具有重大意义的先进典型等文件以市爱卫会文件印发,由市爱卫会主任签发,或经市爱卫会主任同意后,由担任市爱卫会副主任的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二)市爱卫会函。印发市爱卫会一般性规章制度、通报重要专项工作情况等文件以市爱卫会函印发,由担任市爱卫会副主任的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三)市爱卫办文件。印发贯彻落实以省爱卫会名义发布的爱国卫生运动重要决定、政策、标准、规范等的具体实施意见、措施、办法、规定,印发各项工作管理规定,部署开展爱国卫生重点工作,调整市爱卫办人员及其职责,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发文等,以市爱卫办文件印发,由市爱卫办主任签发。

(四)市爱卫办函。与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工作,征求有关部门或地方爱国卫生机构对有关工作的意见,下发以市爱卫办名义召开的会议或开展调研、培训等通知,部署开展市爱卫办日常业务工作,请县市区或有关成员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机构报送材料、数据等,以市爱卫办函印发,由市爱卫办主任或副主任签发。


附件2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根据《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规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1〕18号)、《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陕爱卫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做好以下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拟订爱国卫生有关政策,制定爱国卫生有关工作规范。牵头落实健康渭南建设,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实施健康渭南行动,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及健康教育,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和培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覆盖城乡的服务体系。组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建设。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

市委办公室:负责市委直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协调指导,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制度。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

根据机关实际,开展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等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爱国卫生工作考核、评估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通过多种途径配合做好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官博电视媒体和网络视听平台,及时准确做好爱国卫生工作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诠释,充分宣传各县市区各部门爱国卫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进展成效。鼓励、扶持各类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栏目,引导支持相关媒体单位或个人创作优质的爱国卫生题材广播影视、网络视听等作品。

市委社会工作部: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健康社区建设,配合推进社区卫生健康工作,提高社区居民卫生健康水平。组织动员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协会、非公有制企业、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市发展改革委: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按规定程序安排用于爱国卫生事业发展的投资。

市教育局:健全健康教育体系,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健康教育推进机制,组织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工作,改善学校教学和住宿卫生条件,净化、绿化和美化学校环境。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积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以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控烟教育和干预,加大学校控烟宣传教育力度,落实学校控烟措施,开展无烟校园建设。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营养健康工作指导。

市公安局:积极参与支持爱国卫生工作,配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重大疫情防治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保证爱国卫生运动的正常有序开展。依法严格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坚决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全市戒毒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指导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加强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群众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有关工作。

市财政局: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需的经费支持,并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项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管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监督检查,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指导市爱卫办对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渭南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开展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指导和协调解决跨地域、跨部门以及跨领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开展健康环境促进活动,加强环境健康管理,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全市排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指导中心城市及华阴市城市供水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做好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客运领域及客运场站的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指导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相关场所、各类运输工具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控烟等爱国卫生工作。

市水务局:加强水资源保护,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饮水型地方病的预防控制。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健康村庄建设。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做好农村厕所粪污、种养殖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的指导与服务,做好对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

市商务局:在拟订贸易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等工作中,体现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各类商贸服务场所的卫生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景区道路沿线、旅游度假等旅游活动区域和场所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旅游景区厕所建设与管理的指导。

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依法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县市区相关部门加强城乡集贸市场、小餐饮店、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引导从业主体强化诚信自律,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指导地方监管部门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卫工作,加强城区主次干道、绿化带和公共厕所清扫保洁的行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设施运行行业指导工作,推进全市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加大对停车场设置管理工作力度,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落实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机制,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和市容市貌整体水平。

市体育局: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建设,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全民建设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市医保局: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做好经办服务,推进基本医保全市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市机关事务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和多功能馆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和协调指导,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标准,负责做好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和多功能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病媒生物防制、防病防疫、健康教育等工作,配合市级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市民综合服务中心机关的健康机关建设,改善办公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水平。

渭南日报社:准确及时做好爱国卫生运动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诠释,全面反映全市爱国卫生运动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挖掘正面典型和生动案例,反映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作为和显著成效,积极宣传爱国卫生的先进典型。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对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予以曝光。

市总工会、团市委:发动和组织广大职工、青年、学生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和单位爱国卫生活动,遵守各项国家法律和卫生法规,增强文明素质和保健能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保障职工、青少年身心健康。

市妇联:持续推进健康家庭建设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发动和组织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所在地区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知识普及,配合做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妇女体质健康干预,保障妇女身心健康。

渭南军分区、武警渭南支队:组织开展健康军营建设,加强对所属官兵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制定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结合部队建设实际、官兵健康需求,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支援地方爱国卫生工作,参加社会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渭南火车站、渭南北站:做好车站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及控烟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做好铁路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

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管委会:加强各自管辖区域环境与卫生建设,净化、绿化和美化环境,保证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及健康细胞建设工作,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和无烟环境建设,增强市民健康素质,大力提高区域卫生整体水平,为国际国内大型活动及招商引资创造优良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