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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2024年控烟干预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5-14 15:55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教育所、疾控中心,委直属各单位:

为推动健康渭南建设,落实控烟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工作要求,现将《渭南市 2024 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信息公开形式: 依申请公开)


渭南市2024年控烟干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健康渭南2030行动纲要》精神,深入实施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扎实开展全市控烟干预工作,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2024年控烟干预和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广泛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巩固扩大无烟环境建设范围,积极推广戒烟服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公众对控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积极开展控烟科普,宣传烟草危害、科学戒烟等相关知识,增强公众健康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营造无烟健康环境。巩固提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设成果,积极倡导无烟家庭建设,不断扩大无烟环境建设覆盖范围。积极推动《渭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大控烟宣传力度。

(三)提升戒烟服务可及性。持续开展戒烟门诊建设,搭建戒烟服务平台,完善戒烟服务体系,提高戒烟干预技能,推广科学戒烟服务。

(四)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测。依托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全面了解我市成人烟草流行现状及相关影响因素,客观评价控烟工作效果,组织实施好省级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为科学制订控烟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重点人群控烟宣传。以机关干部、青少年、吸烟者、孕产妇为重点人群,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普及烟草危害知识、科学戒烟等控烟科普信息,积极倡导无烟生活方式,提升群众对控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开展卫生健康日控烟宣传。在爱国卫生月、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世界慢阻肺日等卫生健康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将控烟宣传工作贯穿全年,持续发声。

3.开发控烟宣传材料。因地制宜,开发有特色的控烟宣传材料。广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扩大影响力,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支持,加强公共场所、农村地区等重点场所的宣传推广力度。

4.宣传报道控烟经验。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发现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围绕健康细胞建设工作,每县至少打造1个先进典型,适时进行推广,进一步提高控烟宣传工作实效。

(二)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

1.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继续以督导检查、培训指导、经验交流等方式推进市级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效保持和提升,为全市各县市区党政机关作表率。各县市区党政机关继续对照建设标准规范,落实控烟管理制度,营造无烟环境建设氛围,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及无烟党政机关建设业务培训,用好监督巡查机制,提升整体建设水平,建立富有特色的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模式和长效机制,宣传推广优秀案例。

2.巩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巩固提升是2024年全省无烟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各医疗卫生机构继续从制度建设、环境优化、检查督查、宣传教育等方面综合施策,保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常态化。继续开展“戒烟—医者先行”主题活动,创新开展在线戒烟等移动戒烟服务,推广中西医结合戒烟。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年内至少组织2次辖区内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持续发挥医务人员控烟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无烟学校及无烟家庭建设。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加强与教育部门的联系,联合举办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拒绝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活动,全面巩固提升无烟学校成果,共同营造文明健康育人环境,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发挥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优势,扩大无烟家庭建设范围,开展无烟家庭签约承诺活动,继续打造无烟家庭建设示范社区、示范村,发展无烟家庭建设工作队伍,通过倡议书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疾控中心主动为无烟学校和无烟家庭建设提供健康科普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等专业支持。

(三)完善戒烟干预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持续开展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并进行宣传推广。加大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培训力度,市健康教育所和各县市区至少举办1期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培训。开展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的医疗机构,对全部医务人员开展简短戒烟技能培训,建立院内转诊制度,根据需要将各科室患者转诊至戒烟门诊进行强化干预。

2.加强戒烟门诊建设。各县市区要学习借鉴已建成戒烟门诊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申报建设规范化戒烟门诊。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戒烟门诊,向社会公众公布戒烟门诊服务信息,推介优秀戒烟医生,总结戒烟门诊建设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省卫生健康委拟在全省重点打造1-2家医院作为培训基地,带动省内简短戒烟干预和戒烟门诊建设。已建成及在建的规范化戒烟门诊,要持续配齐配好诊疗设备、药品储备及有戒烟服务能力的专职医务人员等软硬件设施,做好戒烟门诊的宣传教育、院内转诊和规范服务,采用国家统一的戒烟门诊数据管理平台进行数据管理,记录戒烟服务信息,完成首诊和1个月、3个月两次随访在内的全部戒烟干预流程,鼓励开展6个月随访服务。

3.开展社区戒烟服务。各县市区继续开展社区戒烟干预综合试点工作,每县至少选择1个试点社区,将戒烟服务与基层服务制度相结合,提升社区内吸烟居民戒烟意愿,利用社区资源向公众提供戒烟帮助,探索建立社区戒烟综合干预工作机制。

(四)开展成人烟草流行监测。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部署,2024年省级成人烟草流行监测点(蒲城县),要按照《烟草流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和《陕西省 2024年成人烟草流行监测方案》要求,扎实开展2024年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工作。省健康教育中心提供监测技术支持,做好人员培训及督导检查工作。相关市县卫生健康委(局)负责本地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按照要求制定监测计划,组织现场、开展调查和质量控制。省市县卫生健康委(局)对调查质量进行逐级审核,确保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控烟工作的认识,推进健康渭南建设控烟限酒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将控烟工作、卫生城镇创建、8 类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等工作融合开展,持续推进。

(二)落实经费。2024 年烟草流行监测为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中的重点传染病及健康危险因素监测项目的内容。控烟干预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的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项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落实相关经费,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配套,切实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三)统筹安排。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本辖区控烟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任务和要求,制定本地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全市控烟干预及监测技术支持,做好督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市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无烟家庭建设工作。县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疾控中心)全力做好本区域控烟工作的技术支持,统筹协调,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及时总结。请各县市区、各单位于 2024年11月1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1月10日前完成戒烟门诊自评、控烟干预工作总结及绩效自评,同时挖掘无烟环境建设中的典型事迹和优秀案例,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健康教育所。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联系人:

市卫生健康委:蒋文超0913-2931831 17709132077

市健康教育所:党琳红 0913-3136018 1899163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