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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24-01-29 15:52

委直属各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卫生健康系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渭南市卫生健康系统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抓整改、促提升、防反弹、建长效”总体思路,坚持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阶段工作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加强长效管理,努力形成“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的管理新格局,确保卫健系统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组织领导,推动全员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有效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推动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渭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抓好实地考察点位对标提升、网上资料收集审核、包联社区路段创文工作任务。按照医院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17条标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6条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开展城区“四小”行业、校园周边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活动。

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主要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1.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具有立法权的地方需有本地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地方需有爱国卫生规范性文件。

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机构、职能、人员、经费等有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村(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落实好爱国卫生工作。

3.爱国卫生工作年度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开展基层卫生创建活动,鼓励辖区范围内的县和乡镇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创建,逐步推进全域创建。广泛开展城乡群众性爱国卫生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4.探索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并逐步建设完善相关设施。

5.畅通爱国卫生建议和投诉渠道,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卫生状况满意率≥90%以上。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

1.辖区内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利用健康科普专家库、资源库和报纸、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2.辖区内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健康乡镇和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促进医院、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推广“三减三健”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3.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经常性的体育锻炼需求。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进广大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倡导居民维持健康体重。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4.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活动,辖区内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依法规范烟草促销、赞助等行为。全面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家庭等无烟环境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推进控烟立法执法,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

(三)重点场所卫生组

1.公共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卫生许可证件齐全有效,卫生管理规范,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2.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管理、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相关国家卫生标准或规定。学校按照规定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达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

4.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达标。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充足。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达标。中小学生近视率、肥胖率逐年下降。近3年辖区内无重大学校食物中毒事件。

5.辖区内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及时申报。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依法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6.旅客列车车厢、轮船客舱、飞机客舱和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病媒生物防制)

1.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实现健康目标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事业投入机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持续降低。

2.强化重大传染病防控措施,建立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甲、乙类法定传染病发病情况稳定。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和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符合有关规定。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

3.多措并举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和当地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健康发展。推进医养结合服务。

4.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健全重大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心理健康促进和心理疏导、危机干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规范。

5.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千人口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公共卫生人员数、药师(药士)数和万人口全科医生数等指标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6.推动机场、地铁站、火车站、公路(水路)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学校、景区、机关单位、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配置和使用自动体外心脏除颤仪(AED)等医疗急救设备和药品。对公安、消防、安保、交通和教育等重点行业人群开展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全社会逐步提高全民急救能力。

7.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医疗卫生人员具备安全的工作条件,执业环境逐步改善。辖区内无重特大刑事伤医案件。临床用血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无无证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8.建立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机制。掌握辖区病媒生物孳生地情况、密度变化和侵害状况。湖泊、河流、沟渠、景观水体、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标。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

四、领导小组及各项目组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荣岗 市卫健委党组书记

李文革 市卫健委主任

副组长:同学军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党宏洲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秦 智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 娟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 炜 市爱卫办主任

付君德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朱海战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范月丽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刘善文 市健康教育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成 员:王志明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易新松 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杜证伟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严胜利 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郭 维 市红十字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建宁 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所长

白元成市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督查室主任

杨 映市卫健委规划发展和财务管理科科长

王小韦 市卫健委体制改革和科教宣传科科长

朱 君 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于博 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吴建萍 市卫健委妇幼卫生科科长

李 伟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张艳丽 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王 健 市卫健委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科长

吴 哲 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长

王 佳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安建强 市卫健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樊晓明 市卫健委办公室副主任

韩贵杰 市卫健委人事科副科长

吴国宝 市卫健委卫生应急办副主任

市卫健委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健康促进科)及各项目组,副主任秦智分管全市卫健系统创文、创卫工作。副主任党宏洲负责抓好重点场所卫生组和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相关工作,四级调研员付君德协助副主任秦智抓好创建工作,并重点做好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工作,四级调研员王志明协助做好重点场所卫生组工作,市爱卫办主任高炜兼任创建办主任,健康促进科科长王佳兼任创建办副主任。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创卫、创文工作。

(二)创建办公室

分管领导:秦 智 市卫健委副主任

主 任:高 炜 市爱卫办主任

副 主 任:王 佳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成 员:于静、张艺花、田欢

(三)各项目组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

组 长:高 炜 市爱卫办主任

副 组 长:王 佳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联 络 员:任 伟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员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组

组 长:刘善文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副 组 长:雷竞尧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

杨 琳 市卫健委督察专员

联 络 员:蒋文超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员

3.重点场所卫生组

组 长:范月丽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副 组 长:李文勇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副所长

吴 哲 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长

联 络 员:李晓珍 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科员

4.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组(病媒生物防制)

组 长:付君德 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副 组 长:朱海战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朱 君 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李 伟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科长

联 络 员:张园园 市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员

成员单位(科室):市疾控中心、市中心血站、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规划发展和财务管理科、基层卫生科、妇幼卫生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健康促进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老龄健康科、卫生应急办。

(三)督导组

组 长:白元成市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督查室主任

成 员:相关工作人员

(四)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办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务,传达上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起草方案、办文办会、培训指导、督查督办,与市创建办、四个专业项目组、实地考察点位、委直属各单位的衔接等工作。指导城三区、各专业项目组、实地考察点位、委直属各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2.各项目组工作职责:各项目组认真学习国卫标准要求,对照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指标达标;制定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起草工作汇报,提供相关资料;梳理归类中省市各类检查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达标;同中省专家、三区项目组做好业务衔接,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进行。

3.督导组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城市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督察督办、问效问责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