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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5-30 10:51


渭卫健业务发〔2023〕128号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各单位:

2023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3﹞176号)和陕西省卫生 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陕卫办促进函〔2023〕1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控烟工作,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构建青少年控烟防护网,宣传烟草危害,现就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控烟科普宣传,营造无烟成长环境

我国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无烟 为成长护航”。各县(市、区)要紧扣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持续配合做好无烟学校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控烟宣传进校园、青少年控烟绘画征集、“拒吸第一支烟,做不吸烟新一代”签名等活动,多措并举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成长环境。同时,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科学宣传烟草对环境和个人的危害。要大力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为戒烟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网络服务信息。要在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及世界心脏病日等卫生日,至少完成2轮控烟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众践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加强戒烟服务宣传,提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

各县(市、区)要规范设置戒烟门诊,配足配齐设备和人员,公示辖区内戒烟门诊信息,做好戒烟门诊宣传,改进戒烟服务,不断推进戒烟服务便捷化。充分利用辖区内戒烟门诊资源,组织戒烟服务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和义诊活动,帮助有戒烟意愿的人群科学戒烟、成功戒烟。要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及社区的力量,动员志愿服务者和服务组织参与戒烟服务,扩大有戒烟意愿的人群。要严格执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巩固提升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水平。继续组织开展“戒烟——医者先行”活动,积极倡导医务人员以身作则不吸烟,争做控烟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发掘推广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典型经验和医务人员控烟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带头控烟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

开展2023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的华州区监测点,要按照《陕西省2023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方案》要求,统筹做好监测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监测任务。各县(市、区)要持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要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抽查,掌握辖区内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动态信息,发掘推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典型案例。要完善无烟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做到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常态化保持。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控烟技术指导工作由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各县(市、区)、各单位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中国疾控中心网站下载相关宣传材料电子版。

(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宣传报道。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首轮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不少于1500字)、《渭南市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活动照片或视频等资料报市健康教育所,委直各单位将活动总结报市健康教育所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将无烟党政机关评估情况和无烟党政机关建成名单变动情况报市健康教育中心,报送方式及地址不变。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   蒋文超  2931831

市健康教育所   党琳红  18991636575

 箱:447031981@qq.com

        附件:渭南市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