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新闻中心]10月12日,渭南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024-10-14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政府“十项重点”工作安排,依据《陕西省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评审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陕爱卫发〔2022〕3号)文件,近期将组织对各县市区申报的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验收范围
各县(市、区)2022年申报的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
二、验收标准
依据《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陕西省卫生村标准》、《陕西省卫生单位标准》,《渭南市卫生镇评分标准》、《渭南市卫生村评分标准》、《渭南市卫生单位评分标准》(渭爱卫会发〔2022〕4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2月28日—3月10日,具体时间以分组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
四、验收人员
总负责人:同学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第一评估组
组 长:高 炜
成 员:蒋文超 任 伟(15289462110)
被评估县(区):潼关县、蒲城县、华阴市。
第二评估组
组 长:王 佳
成 员:孔庆玺 杨 琳(13572700340)
被评估县(区):临渭区、高新区、富平县、华州区。
第三评估组
组 长:吴小荣
成 员:刘江伟 赵 越 马金秀 杨科伟(13636770910)
被评估县(区):大荔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验收工作,组织落实好评估与被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评估验收有序进行。各评估组务必于3月10日前完成全部评估验收工作,3月15日前将评估报告PDF及评估验收汇总表报至市爱卫办。
(二)严明纪律。验收工作要求务实高效,验收组人员要轻车简从,不徇私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创建省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健全机制。初步验收合格的省级卫生镇村、单位以及验收合格的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为通过省级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联系人:任伟,联系电话:2931831(传真同号),电子邮箱:45227413@qq.com。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版权所有: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话:0913-2931820 传真:0913-2931838邮箱:wnwsjsj@163.com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三贤路北段市民服务中心主楼8楼邮编:714000 陕公网安备61050202000508号 陕ICP备15009577号-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