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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2-2023周期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06 09:32

各县(市、)卫健局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市政府“十项重点”工作安排依据《陕西省国家卫生县卫生乡镇评审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陕爱卫发〔20223号)文件,近期将组织对各县区申报的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进行评估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验收范围

    各县(市、区)2022年申报的市级卫生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

    二、验收标准

    依据《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陕西省卫生村标准》、《陕西省卫生单位标准渭南市卫生镇评分标准》、《渭南市卫生村评分标准》、《渭南市卫生单位评分标准》(渭爱卫会发〔20224号)文件

    三、时间安排

    228日—3月10,具体时间以分组联系人电话通知为准。

    四、验收人员

    总负责人:同学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第一评估组

      长:  

      蒋文超    伟(15289462110)

    被评估县(区):潼关县、蒲城县、华阴市。

    第二评估组

      长:  

      员:孔庆玺    琳(13572700340

    被评估县(区):临渭区、高新区、富平县、华州区。

    第三评估组

      长:吴小荣

      刘江伟      马金秀  杨科伟(13636770910)

    被评估县(区):大荔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验收工作,组织落实好评估与被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评估验收有序进行各评估组务必于310日前完成全部评估验收工作,315日前评估报告PDF评估验收汇总表报至市爱卫办。

    (二)严明纪律。验收工作要求务实高效,验收组人员要轻车简从,不徇私情,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验收,确保创建省市级卫生镇村(社区)、卫生单位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健全机制。初步验收合格的省级卫生镇村、单位以及收合格的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创建成果,为通过省级验收奠定良好的基础。

     

    联系人:任伟,联系电话2931831(传真同号),电子邮箱:45227413@qq.com。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