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各基层卫生管理,大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状况,提高社会卫生综合治理水平,根据省爱卫办及市委、市政府2022年重点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创建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省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
2.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
二、创建目标和申报要求
(一)2022年创建目标
各县(市、区)至少创建3-4个省市级卫生镇(高新区、经开区除外)、4-5个省市级卫生村(高新区、经开区分别创建1-2个)、2-3个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高新区、经开区分别创建1-2个)。(潼关县至少争创1个省市级卫生镇,按照要求创建省市级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省级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必须符合《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陕西省卫生村》、《陕西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2013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并获得市级卫生创建先进荣誉称号一年以上。
2.申报市级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的,必须符合《渭南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渭南市村级卫生管理办法》和《渭南市卫生镇村卫生单位标准》(2013年版)的相关标准,并获得县(市、区)级同类别命名一年以上。
三、申报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查申请阶段(2022年2月22日-4月20日)。严格按照《陕西省卫生乡镇卫生村申报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渭南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渭南市卫生镇村卫生单位标准》(2013年版)的规定,由各创建单位镇村对照标准自查,自查合格的由乡镇政府或各申报单位写出创建申请报告,并填写《2022年创建渭南市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申请表》报县(市、区)爱卫办。
2.初审指导阶段(2022年4月20日—6月20日)。各县(市、区)爱卫办按照标准进行实地培训指导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县(市、区)爱卫办签署意见形成书面验收情况报告,连同各申报单位申请表、申报材料、创建推荐表和创建汇总表推荐上报至市爱卫办。
3.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6月20日-8月30日)。市爱卫办按照各县(市、区)申报先后顺序,以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进行,根据县(市、区)爱卫办申请及资料初审情况,依据省、市卫生先进创建标准,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推荐的卫生乡镇、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4.公示命名阶段(2022年9月—11月)。申报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的,经市级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由市爱卫办统一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提请市爱卫会予以命名。申报省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的,经市爱卫办初验合格后,统一向省爱卫会推荐,由省爱卫会按程序组织考核验收和公示、命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创建工作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是发挥卫生先进典型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增强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观念和卫生意识的有效措施。各级爱卫办要切实提高认识,按照“严格标准、加强指导、科学创建、典型带动”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创建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制定创建规划,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抓好创建措施落实,确保达到卫生创建标准。
(二)对照标准、保质保量,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各县(市、区)爱卫办要加强标准的培训指导。创建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查摆问题,从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治理薄弱环节、打造创建亮点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治理达标活动,每月25日前上报月工作开展情况(联系人:任伟 联系电话:2931831),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三)收集完善创建资料,按时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卫生创建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和逐级申报的原则,由各级爱卫会统一组织,各单位自愿申报。卫生创建单位要认真按照创建要求,做好近三年来的资料收集工作,做到台账规范齐全。请各县(市、区)爱卫办务必于6月20日前将本辖区2022年申报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各单位申报表报市爱卫办(其中申报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的还需要上报已获市(县)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命名文件、申报乡镇村单位基本情况和工作汇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渭南市2022年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推
荐汇总表;
2.2022年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2年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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