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市级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渭南行动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21〕25号) 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规范健康科普活动,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切实为健康科普宣传及相关活动提供权威的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优中选优、资源共享、动态管理”原则,统筹考虑专
家人选的专业背景、年龄结构和地域分布,选择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热心科普事业、专业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健康状况良好的健康科普专家。
二、组织管理
市健康办将成立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通选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市级健康科普专家遴选的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健康教育所所长担任,负责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省卫生健康教育中心负责专家库的信息管理、培训、考核、交流等工作。
三、遴选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院等)。各级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控中心、急救指挥中心、卫生监督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的在职或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遴选。
(一)具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如高血压、糖尿病等)、传染病防治、运动与健康、营养与健康、环境卫生、职业卫生、心理健康、中医养生、两性健康、备孕育儿、儿少保健、急救护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控烟干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二)热爱健康科普宣传工作,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意愿有热情为健康科普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
(三)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能把专业的医学知识转
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 70 周岁以下。
(五)有从事健康科普宣传经历的优先,熟悉健康科普宣传方法和技巧的优先。
(六)本人以独立身份从事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并愿意接受市健康办的监督与管理。
四、遴选程序
(一)自荐推荐。采用本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卫健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是初选工作的主体部门,负责本辖区、本单位健康科普专家的初审和筛选工作。
(二)材料报送。各县(市、区)、各单位完成初选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填写《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申报表》(见附件2),申报表盖章扫描后连同本人原创科普作品1件(科普文章、课件、视频等)报送至市健康教育所电子邮箱(410228994@qq.com)。
(三)市级递选。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评审组,邀请省健康教育中心专家遴选标准对专家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综合确定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名单。对拟入库的专家人选在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通选入库的市级健康科普专家由市健康办统一组织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巧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者,由市健康办颁发健康科普专家聘任证书,每届健康科普专家聘任证书的有效时间为5年。
五、市级健康科普专家的权利及义务
(一)市级健康科普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推荐参与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的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原则上市级媒体健康科普栏目节目所邀请专家必须从国家和省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中选择)。
2优先将科普作品推送至“健康渭南”官微和渭南卫生健康融媒发布。
3.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举办的健康科普工作先进评选。
4.受邀参与市级健康教育规划的制定与论证、健康教育工作决策咨询等。
5.对全市健康教育及健康科普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健康科普专家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的身份谋取非法利益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2.对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中的不当言论及行为承担个人责任。
3.非经允许,不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公开讨论、传播。
4.积极参加市健康办组织的健康传播活动和健康素养巡讲。
5.接受渭南市卫生健康委的管理与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六、健康科普专家的考核与管理
(一)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的遴选每5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由市健康办确定。
(二)市健康办将向社会公开专家的基本情况和专业特长,供各相关单位和机构开展健康科普工作选聘合适专家,实现双向选择、资源共享。
(三)市健康办对遴选专家进行年度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通报专家所在单位作为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四)市健康办对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专家信息反馈制度,对健康科普专家参与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登记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在健康科普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进行表扬。健康科普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予以解聘或取消专家资格并书面通知专家本人和所在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告:
1.在健康宣传活动中有夸大或不科学的传播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2.以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身份从事经营活动并与经营单位合作谋取非法利益的。
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任务,影响工作的。
4.因个人或单位原因不能承担健康科普专家工作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或不适宜担任专家工作的。
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确保遴选工作优质高效,有力助推健康渭南建设。10月31日前将《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推荐情况统计表》、《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申报表》及报名资料报送市健康教育所办公室。
(联系人:刘莉萍,电话:3136017,邮箱:410228994@qq.com
)
附件:1.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申报表;
3.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名额;
4.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推荐统计表。
渭南市健康渭南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 21日
附件1
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翟玉宝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易新松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萌新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立鹏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
监察组组长
同学军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朱海战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荣岗 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张进社 市中心医院院长
候兴佑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范鸿翔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杜证伟 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
李文革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严胜利 市中心血站站长
郭 维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
刘善文 市健康教育所所长
李英奎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秦 智 市卫生健康委规划财务科科长
王小韦 市卫生健康委体改宣传科科长
白元成 市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科科长
于 博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科科长
吴建萍 市卫生健康委妇幼卫生科科长
李 伟 市卫生健康委医医政医管科科长
张艳丽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科科长
李长海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科科长
李文勇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宣教科科长
王 佳 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杨 映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附件2
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申报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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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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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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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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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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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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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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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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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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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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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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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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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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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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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普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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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荐意见 |
个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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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科(室)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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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健康办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各单位各县区 |
名额 |
备注 |
1 |
渭南市中心医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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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渭南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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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渭南市妇幼保健院 |
4 |
|
4 |
渭南市中心血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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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渭南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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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临渭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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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华州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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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华阴市 |
6 |
|
9 |
潼关县 |
6 |
|
10 |
大荔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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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澄城县 |
6 |
|
12 |
合阳县 |
6 |
|
13 |
蒲城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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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富平县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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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白水县 |
6 |
|
16 |
高新区 |
2 |
|
17 |
经开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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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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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推荐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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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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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年龄 |
工作单位 |
专业 |
职称职务 |
学历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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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