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卫生创建工作,根据《陕西省卫生乡镇标准》、《陕西省卫生村标准》、《陕西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陕西省卫生乡镇卫生村申报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考核命名及监督管理办法》文件以及2021年省市重点工作安排,经领导同意,市爱卫办近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2021年申报及复审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进行验收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及复查范围
1.2021年申报创建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2.2015-2018年周期内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
进单位。
二、验收和复查时间
2021年8月23日-9月3日。(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验收和复查分组
总负责:同学军 (市卫健委副主任)
第一组:王 佳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孔庆玺 市卫健委一级主任科员
杨 琳 市卫健委健康促进科副科长
联系人:杨 琳 13572700340
验收和复查的县(市、区):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
经开区、华阴市、潼关县。
第二组:高 炜 市爱卫办主任
蒋文超 市卫健委干部
任 伟 市卫健委干部
联系人:任 伟 15289462110
验收和复查的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富平县。
第三组:吴小荣 华阴市卫健局党委副书记、爱卫办主任
杨科伟 华阴市爱卫办副主任
郑 峰 华阴市爱卫办干部
刘江伟 华阴市爱卫办干部
赵 越 华阴市爱卫办干部
联系人:杨科伟 13636770910
验收和复查的县:大荔县、蒲城县。
四、验收和复查的主要方式
以查资料、实地检查、走访群众等方法。重点对创建镇村、
单位的爱国卫生组织建设、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健康教育、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验收。2015-2018年周期内命名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复查比例不得低于总数的40%(各组根据检查情况可增加抽查比例)。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爱卫办负责同志主动与各组联系人沟通衔接验收复查时间等相关事宜,检查人员和陪检人员严格按照当前防疫要求,佩戴口罩(非N95),陪检人员一切从简。
2.已迁新址或合并的卫生镇村、卫生单位不在复审范围内,需重新申报命名。
3.抽调人员检查车辆、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敷衍应付。
附件: 1.2021年申报创建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检查验收情况表;
2.2015-2018年周期内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检查验收情况表。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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