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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渭南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健康促进科(爱卫办) 发布时间:2021-04-28 00:00

渭爱卫会发〔2021〕8号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渭南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市创建办,中省驻渭单位:

经市爱卫会领导同意,现将《2021年渭南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附:2021年渭南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年4月28日

 

2021年渭南市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渭南”建设为统领,把健康城市(县城)建设与国卫巩固提升相融合,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和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预防控制重大疾病,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一、扎实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1、扎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今年4月是全国第33个爱国卫生月。围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建设,重点聚焦开展主题科普宣传、发动群众参与实践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持续推进厕所革命等爱国卫生工作重要内容。

2、强力推进国家卫生镇、省、市级卫生单位、镇村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落实省上关于国家卫生镇创建的要求,凡是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称号的县、市,必须在省级卫生镇中至少选择1个镇在今年启动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未开展或启动创建国家卫生镇的县(市、区),将延迟国卫复审。扎实做好卫生先进单位、镇、村创建活动,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3个;创建省市级卫生镇(必创指标):3-4个;优先考虑国家卫生镇创建的镇村;创建省市级卫生村:不得低于镇辖内村庄总数的30%。7月20日前,各县(市、区)爱卫办务必将申报资料报市爱卫办,8月底前,市爱卫办完成市级评估,9月初,市爱卫办汇总情况并上报省爱卫办。

3、全力做好国卫城市复审工作。按照《陕西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的通知》(陕爱卫办函发〔2021〕6号)文件精神,今年渭南中心城市、华阴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渭南市爱卫办要全力做好国卫复审爱卫组织管理、病媒生物防制组的各项工作,使爱卫组织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在国卫复审中不出问题。华阴市在认真细致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的同时要高标准持续抓好国卫复审省级暗访问题整改工作,狠抓整改提升和工作落实,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国家暗访工作,确保国卫复审顺利通过。

4、各县(市、区)要结合巩固国卫工作要求,由市、县健康教育所常态化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活动,持续推进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家庭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县(市、区)健康教育所配合市健康教育所做好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暗访评估工作。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宣传,积极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活动,特别是结合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在陕西举办,大力倡导无烟全运、健康全运。

二、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分级管理、单位包抓责任体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要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辖区内病媒生物密度。按照国家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标准,制定检查评比制度,开展环境卫生治理及病媒生物密度检查评比活动。 临渭区、华州区、高新区、经开区,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中、省驻渭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城市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要求,确保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技术鉴定顺利通过。同时,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垃圾收集点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鼠、蚊、蝇、蟑螂的密度控制水平在C级以上。 6月上旬,市爱卫办向省爱卫办申请进行渭南市国卫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技术测评,提请省爱卫办适时组织专家开展病媒专项技术测评工作。

三、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健康城市(县城)建设工作。以《健康渭南2030行动纲要》为指导,遵循“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将健康城市建设纳入本地区域规划、建设、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机制。按属地管理原则,以环境治理为主,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健全市场化有偿服务机制,确保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

二是深入推动“健康细胞”建设示范工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按照分工积极开展健康机关、健康医院、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军营、健康家庭、健康企业和健康村庄示范建设;在已创建的卫生镇、卫生村中,加快推进健康村庄和健康家庭示范建设工作。

三是融合创新推进。深化落实省爱卫会《关于深入推进健康城镇建设进一步提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水平的通知》(陕爱卫〔2020〕3号)和《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卫生镇创建工作的通知》(渭爱卫会发〔2020〕5号)要求,把健康渭南建设、健康细胞示范建设指标纳入卫生城镇创建复审考核,将国卫复审与健康城镇建设、健康促进县创建统筹融合,协调推进。

四是坚持实施《健康城镇建设季度报告》制度。省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每季度上报健康建设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情况,各县(市、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健康建设情况报市健康办。省爱卫会、省健康陕西建设工作委员会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和反馈,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适时表彰一批省级健康城镇建设示范城镇。

四、制定完善爱国卫生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活动。

2、制定印发《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有序开展。

3、按照调整后的市爱卫会成员单位组成情况,制定印发《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五、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1、开展“周五大扫除”“月末大整治”活动。持续开展企事业单位环境卫生大清理、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整治、村庄社区环境卫生大行动、交通环境卫生大治理,清除各种垃圾,清理卫生死角,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并将实际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制度,推动建立从部门到地方、从社会到个人、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整体联动新格局。同时,广泛动员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开展“周五大扫除”,动员工作人员清理卫生死角,整洁美化环境。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末组织机关单位、社区志愿者、保洁人员集中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卫生死角以及非正规垃圾投放点垃圾进行清理整治,建立环境卫生治理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打造干净、整洁、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城市(县城)建城区由市、县(市、区)创建办牵头,农村由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

2、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立足全域清洁,突出长效管理,扎实开展以“八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庄由“清脏”向“美化”转变、由“一时清脏”向“长期清洁”转变,有序推进农村户厕改造,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共建共享健康美好家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着眼村庄环境整洁、村容绿色生态、风貌田园乡土、日常管护有序、基础保障完善、农房质量安全、民居外形传统、功能齐全现代、庭院别致美丽,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打造一批有颜值、有内涵、有特色的村庄样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4、以“庭院设计布局美、摆放有序整齐美、卫生整洁环境美、养花种树生态美、文明风尚和谐美”为标准,持续开展“五美庭院”建设,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渭南行动进家庭活动,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以家庭小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市妇女联合会负责)

5、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大整治,不断完善市场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市场环境卫生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整顿市场秩序,开展健康知识教育,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负责)

6、开展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沿河道路、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环境卫生大治理。整治交通沿线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扔垃圾、乱排污水等问题,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评比活动。(市交通运输局,渭南火车站、北站、西站负责)

请市直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安排部署全市工作任务,并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底前报市爱卫会办公室。

 

地址: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临渭区三贤路北段69号)主楼810室。

联系电话:2931831,邮箱:wnaw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