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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12-30 15:25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赋予的职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公民无偿献血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渭政办发【2018】143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率先在国卫复审的县(市、区),已命名的和2020年已申报的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及爱卫会成员单位中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重要意义

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是每个适龄健康公民应尽的义务,《献血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民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随着医疗保障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迅猛攀升,季节性缺血或血液偏型现象仍时有发生。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对于保障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控制经输血传播疾病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标准》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将无偿献血作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和文明城市考核的重要内容,这充分说明无偿献血不仅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无偿献血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县城)成果、创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创建文明城市(县城)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宣传、贯彻《献血法》,通过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开展无偿献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民群众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二、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创建办,卫生健康局(爱卫办)要精心组织好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爱卫会成员单位,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的干部和工作人员应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织集中献血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实现无偿献血和创建工作提升活动的双赢目标。

2、组织活动时间:本次献血活动从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2月底。各县(市、区)要尽快组织爱卫会成员单位,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和广大人民群众开展1-2次无偿献血活动,(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组织献血人数必须为20人以上)。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创建办、卫生健康局(爱卫办)要上报献血活动简讯。(地址: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三贤路北段)主楼810室。电话:2931831。 邮箱:wnawhbgs@163.com.)

3、努力营造氛围。各级爱卫组织机构要做好无偿献血的公益性宣传及献血的报道,营造献血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

具体时间确定后,与市中心血站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渭南市中心血站宣传招募科姜美莉,电话:13110302276,0913—2080332。

 

渭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