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0年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提升我市卫生创建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安排,请各县(市、区)按照自愿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参与申报。现将2020年全市创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
2.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
3.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村;
二、创建目标和申报要求
1、2020年创建目标
各县(市、区)至少创建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2-3个;创建省市级卫生镇(必创指标):2-3个;优先考虑国家卫生镇创建的镇村;创建省市级卫生村:3-4个。
积极培养创建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由各县(市、区)检查、命名。
2、申报要求
县(市、区)申报的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必须获市、县卫生先进单位、镇村荣誉称号一年以上。
申报县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的,参照市级相关标准执行。
三、申报验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1、自查申报阶段(2020年4月-7月底)。严格按照《陕西省卫生镇、卫生村、单位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渭南市卫生先进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各申报单位、镇、村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查合格的由乡镇政府或各申报单位写出创建申请报告,提出书面推荐申请,并填写省、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申报表》报县(市、区)卫健局,各县(市、区)卫健局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实地培训指导,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县(市、区)卫健局签署意见形成书面验收报告,连同各申报单位申请表、申报材料、创建推荐表和创建汇总表一同上报市爱卫办。(逾期不予办理)
2、检查验收评估阶段(2020年8月初-10月底)。市爱卫办根据各县(市、区)卫健局申请及资料初审情况,依据省、市卫生先进创建标准,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各县(市、区)推荐单位的先进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所有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进行逐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公示命名阶段(2020年11月—12月)。申报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的,经市级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合格后,由市爱卫办统一进行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提请市爱卫会予以命名。申报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的,经市级验收合格后,统一向省爱卫会申报,由省爱卫会按程序组织考核验收和公示、命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卫生创建工作是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是全面增强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观念和卫生意识的有效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卫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创建申报工作,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抓好创建措施落实,确保申报单位达到标准要求。
2、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卫生创建工作意义,正确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环境卫生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身心健康。
3、规范资料,按时申报。各县(市、区)要认真按照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卫生镇村标准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梳理,对达到标准要求的积极申报。
因机构改革,各县市区负责卫生创建工作人员变动,对卫生创建标准及资料收集要求不熟悉,现将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卫生镇村标准及资料收集参考目录发至邮箱:wnawhbgs@163.com 密码:09132109540 请自行下载熟知!
联系人:任伟 联系电话:0913-2931831
附件:1.渭南市2020年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2.2020年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20年市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31日
附表1:
渭南市2020年省市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推荐汇总表
县(市、区)
申报类别 |
单位名称 |
地址 |
获得市、县级命名
时间及文号 |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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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先进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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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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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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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先进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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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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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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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表2:
2020年陕西省省级卫生镇、
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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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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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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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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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卫生镇、村、先进单位)命名时间及命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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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单位
基本情况
(申报省级卫生镇还需提供市级卫生村个数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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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
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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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爱卫会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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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
评估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逐级加盖公章;
2.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期上报。
附表3:
2020年渭南市市级卫生镇、
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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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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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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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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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卫生镇、村卫生先进单位)命名时间及命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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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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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
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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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爱卫会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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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爱卫办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如实填写,逐级加盖公章;
2.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期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