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新闻中心]10月12日,渭南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2024-10-14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田晓航)党中央、国务院近日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备受各界关注。为确保这一重大决策落地见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知,提出多项重点任务和系列举措。
记者在国家卫健委官网看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持续深化服务管理改革、加强人口监测和战略研究。
通知要求,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如何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保障妇女儿童健康?通知提出,启动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加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增加妇产、儿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现省、市、县均有1个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
发展托育服务方面,通知提出,研究编制“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实施“十四五”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
针对计划生育家庭,通知明确,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将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
通知还要求,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推行异地网上办理、一站式办理,做好与生育保险等待遇的衔接;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儿童预防接种等“出生一件事”联办;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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