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与省民政厅日前组织开展了第一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评暨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命名推荐活动。经评选,全省146个村(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陕西省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此次评选旨在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对我省进一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陕西各地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涌现出了一大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先进典型。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8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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