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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渭南市新增确诊病例4例 无症状感染者2例

来源:渭南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03 10:39

11月2日0-24时,渭南市新增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大荔县4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大荔县1例、华州区1例)。

  疫情基本情况

  确诊病例1:女,7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2:男,37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女,33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4:女,33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女,47岁,大荔县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男,51岁,华州区报告。在社区筛查中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和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大荔县、华州区发布。

  温馨提示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必恐慌,保持良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防范意识,进入公共场所扫“场所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清洁消毒、遵守1米线等良好习惯,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场所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防疫人员工作,关注官方公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秩序,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

  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并在采样前两小时尽量避免进食,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或咀嚼口香糖;前后左右排队人员均保持1米社交距离,全程尽量少交谈、少打电话、不大声说话;在采样前取下口罩,采样后立即戴好。不要用手直接接触采样台上的物品,不要触碰采集人员防护服,不要把钥匙、手机、身份证等私人物品放在台面上,减少吞咽、清嗓子动作;采样结束后请立即离开采样地点,不要在采样周围吐痰、呕吐、抽烟、逗留,及时进行手部消毒。

  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尽量减少跨省流动,坚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