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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醒

来源:渭南市疾控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17 08:54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信息,12月1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7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例;本土病例69例(浙江56例,其中绍兴市48例、宁波市5例、杭州市3例;广东6例,均在东莞市;陕西4例,均在西安市;内蒙古2例,均在呼伦贝尔市;安徽1例,在宿州市)。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0例:其中境外输入19例,本土1例(在广州市)。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国务院客户端信息及各省卫生健康委信息:截至12月16日15时全国高风险地区12个,中风险地区67个(详见附表)。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天津、广东两地接连发现奥密克戎变异株输入病例。本省也出现多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防控形势十分艰难。渭南市疾控中心温馨提醒:

1、请大家及时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信息。凡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在同时段有交集及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且目前尚在渭南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2、对西安市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办)来渭返渭人员, 落实“点对点”转运、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14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对西安市其他地区(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办)来渭返渭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现场釆样登记后方可离开),并落实健康监测。

3、对12月1日-12月14日期间前往西安市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办)且尚在渭南市居住人员,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在2天内务必进行1次核酸检测。

4、对渭南市12月4日-6日有咸阳机场驻留史的重点人员,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倡导非必须不离渭,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街道(镇办),如自行前往,返渭后立即实施“点对点” 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6、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与诊疗,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全市各类宾馆、酒店、小旅馆、民俗村等可留宿场所,火车站、高铁站、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点,旅游景区、景点、博物馆(展览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电影院、KTV、洗浴中心等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以及全市各社区(村)要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全面紧起来、严起来、实起来,从严落实外来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查验等防控措施,重点查验陕西健康场所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全面排查风险点。对省外和有病例的重点地区来渭返渭人员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和做好相关人员信息登记的前提下,指引其到就近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8、请广大市民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在没有形成免疫屏障的情况下,新冠病毒依然容易传播。所以,接种疫苗后仍要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文明用餐、遵守1米线、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疫苗接种、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9、坚持人物同防,凡进入我市进口物品,须对其外包装进行预防性消毒。相关从业人员,在接触进口物品前,须规范戴手套、戴口罩、穿工作服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事后及时规范洗手。

10、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被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尚未接种的尽快完成接种,保护自己及身边的人。

 

附表: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醒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醒

 

渭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