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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

来源:渭南日报 发布时间:2020-09-03 10:11

近日,潼关县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
  县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如有调整或有信息变化,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任务在本单位的传达和协调落实、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准备相关材料等。
  同时,该县建立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每半年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时召开,主要通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工作建议。联络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并印发至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