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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医疗保障局实行定点医疗机构提醒约谈制度

来源:潼关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0-06-30 16:34

近日,潼关县医疗保障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院长、书记医保日常监管工作实行提醒约谈制度。

潼关县医疗保障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日常监管工作提醒约谈内容:一、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日常监管工作由医院院长、书记负责,出现违法违规情形,院长、书记负主要责任。二、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书记,严格监督医院落实医保协议执行情况。三、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严禁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四、严禁挂床住院、重复住院、门诊转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行为。五、严禁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社保卡等行为。六、负责对本院执业医师药师服务行为的管理,凡利用职业资格参与欺诈骗保的执业医师药师,或为欺诈骗保医药机构长期提供服务,客观助长欺诈骗保行为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七、负责不间断地在本院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自查活动。八、负责本院加强医保政策宣传。

通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院院长、书记医保日常监管工作实行提醒约谈制度,健全激励问责机制,将医保基金监管纳入常态化工作。进一步引导各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可能违反或偏离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达到“统一思想、纠正偏差、解决问题、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