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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要求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

县级中医医院要实现五个“100%”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2024-09-20 10:51

国家中医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县级中医医院力争实现5个“100%”,即医疗服务能力达标率达到100%,基础设施标准化率力争基本达到100%,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标率达到100%,二级甲等达标率力争达到100%,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标率力争达到100%。

《意见》从完善县级中医医院设置、提升医院服务能力、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提升科学管理和治理能力五大方面,提出16项建设任务。

《意见》提出,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到2025年,80%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水平,500家左右县级中医医院力争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水平。加快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大力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专科专病,培育一批中医特色明显、临床疗效较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一批专病门诊。加强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建立胸痛、卒中、创伤等急诊急救中心。到2025年,力争全国县级中医医院均规范设置急诊科;三级县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床位占比力争不低于4%,二级县级中医医院重症监护床位占比力争不低于2%。

《意见》要求,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医共体建设,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中医药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和督查标准。完善全生命周期全链条健康服务功能,加强老年病科和儿科建设,按照区域老龄和儿童青少年人口数量和比重核定老年病科和儿科床位规模,原则上三级县级中医医院应开设儿科病房,老年病科床位数不低于30张。

《意见》提出,提升中药药事保障能力,推进中药房、煎药室智能化提升,鼓励县级中医医院开展县域共享中药房、煎药室建设,依法规范开展中药饮片临方炮制;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门急诊应能够提供2小时内急煎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制剂室,研发具有当地特色的中药制剂。

《意见》要求,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般中医医疗服务可继续按项目付费。探索实施中医病种按病种分值(DIP)付费,遴选中医病种,合理确定分值,实施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机构可暂不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对已经实行DRG和DIP付费的地区,适当提高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病种的系数和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