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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泾阳茯茶等2项食品安全标准意见的通知
开始日期:2021-05-20 截止日期:2021-06-19 状态:已截止

各有关单位:

依据《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我委对修订的《泾阳茯茶》《元宝枫籽油》等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初审,现向全省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并请发至指定邮箱。

电话:029-89620651  029——81298849

邮箱:xa.zy@qq.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兴路21号

邮政编码:710077

附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泾阳茯茶》.pdf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元宝枫籽油》.pdf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