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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

来源: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3-08 08:40

“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实现全民健康是健康中国建设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中国梦的基础。改善农村居民健康是乡村振兴的终极目标,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保障。健康中国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乡村,解决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影响因素是重中之重。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本文简称“意见”)。学习《意见》,深受启发,颇有感触。《意见》针对农村卫生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以问题为导向,与时俱进,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意见》的颁发,将对新时期农村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笔者结合个人参与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管理数十年的工作经历,谈几点粗浅的学习体会。


一、《意见》提出了新时代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基本思路。


要立足于县域统筹和布局优化。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管理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这是因为农村卫生管理与县域行政区划及行政管理体系密切相关;农村卫生发展与县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农村卫生基础建设与县域三级卫生服务网内在关系密切相关;农村卫生人力队伍建设与县域卫生人力发展环境密切相关。因此,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强化县域政策和资源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功能完善,提升服务能力。《意见》勾画出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蓝图,提出了县域内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整体思路,明确了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细化了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任务和科室设置,提出了县域信息化发展等要求,为新时期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出了思路、明确了目标。


要将农村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首位。乡村医疗卫生人力队伍建设是系统工程。建立有效可持续的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的关键,是要强化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匹配,全面实现“引得进、用得上、稳得住、有动力、可发展”。要遵循人才培养和价值规律,不仅应明确提出工作目标和职责要求,还要努力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待遇和社会环境。要从培养、聘用、职称、发展、养老、待遇、社会氛围等全面、系统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并切实予以落实。村级卫生队伍要采取有效的吸引、培养、激励等措施,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整体赋能提质,逐步实现结构调整,努力形成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村级医疗卫生队伍。要切实落实分类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的要求,特别是要关注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群体,进一步提高其养老待遇。要建立乡村医疗卫生人员荣誉表彰制度,发挥树标评优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关心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意见》明确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党对乡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领导。《意见》强调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指明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方向和原则。《意见》明确五级书记要承担起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提出了建立各级党委乡村医疗卫生领导体制机制的工作要求,压实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和主导作用,强化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和组织保障。 


必须坚持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属性。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要坚持公益属性,这是国家体制的本质要求。要实现公益属性,关键是必须同步建立起公益属性的保障机制。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具有责任大、体量小、自我发展能力弱的特点,必须从资源配置、经费保障、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撑。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要坚持先立后破,保证政策的统筹,措施的衔接。


必须坚持立足于中国乡村特点。“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把握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和不断发展变化的现状,是我们学习历史、认识当下、规划未来,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处理好的重大现实问题!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应以保证农民群众得到基本、安全、便捷、经济的、体现社会公平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立足于乡村形态变化特点,人口结构特点,地理环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卫生健康需求特点,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改革发展目标、政策与措施要适用于乡村,管理、评价与激励要符合科学,努力走出一条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中国式农村卫生高质量发展道路。 


三、《意见》明确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保障机制。


压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主要应体现在:一是切实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纳入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工作,制定本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并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衡量是否真正将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二是建立起有效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投入是衡量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是否真正承担起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的“试金石”。在现实国情下,人员编制事关财政供养和服务提供,对稳定队伍起着重要的作用。针对当前农村基层空编较为严重的情况,市县首先要把存量编制用好,消除人为造成的空编现象,同时,中央和省级要实行编制定期动态调整,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卫生不断发展的需要。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乡村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其本质是农村基本卫生保健(PHC)的决策服务管理系统,其核心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政府各部门的有效协同。部门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首先应体现在真正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做到站位要同层,方向要同向、时点要同步;其次应反映在实施方案上,做到措施要具体,管理要精细,评价要科学。县域内乡村医疗卫生管理应是在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和统筹下,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各部门协同、县乡村贯通的管理体系。国家和省级各主管部门应将思想真正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对于需要顶层设计的制度机制,应根据《意见》提出的总体性、原则性、方向性的要求,结合部门分工和工作实际,主动研究,积极探索,协同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使地方有据可依,便于落实。建立起有效的干部考核评估机制,将各级政府主体责任要求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是强化结果导向、绩效管理的具体措施。通过有效的绩效评价杠杆,促使各级领导有位有为。


习近平总书记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中强调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意见》明确了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内涵要求和主体责任,吹响了新时代农村卫生高质量发展的前进号角,关键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不移、不折不扣、主动有为、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在各级党委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和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走出一条新时代农村卫生高质量发展的中国道路,取得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建设的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