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4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机构数。2024年末,渭南市卫生医疗机构共计3906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6个。其中医院169个;基层医疗机构3688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0个,其他卫生机构9个。与上年相比,医院减少3个,基层医疗机构增加了7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了3个,其他卫生机构新增1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46个,民营医院123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个,三级未定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67个,一级医院44个,未定级医院56个(见表1)。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104个,100~199张床位医院31个,200~499张床位医院19个,500~799张床位医院9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6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9个,卫生院196个,门诊部74个,村卫生室2566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773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12个,卫生监督机构10个,其中:县(区、县级市)级10个。妇幼保健机构12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11个,其他9个。
(二)床位数。渭南市实有床位数36,008张。其中:医院25,844 张(占71.77%)基层医疗机构7889张(占21.9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58张,其他卫生机构117张。与上年比较,床位数减少270张,减少0.75%(见表1)。2024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7.85张。
(三)卫生人员数。2024年末,渭南市共有卫生人员48,680人比上年减少1097人,减少2.25%(见表2)。

2024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39,483人,乡村医生2752人,其他技术人员714人,管理人员4924人,(其中仅从事管理工作2386人),工勤技能人员3309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981人,注册护士16,220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减少1686人(减少4.27%)(见表2)。
2024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2.76万人(占56.6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56万人(占32.0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53万人(占10.88%),其他卫生机构0.02万人(占0.41%)。

2024年,渭南市每千人口床位数7.85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8.61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8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54人。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4年渭南市卫生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701.35万人次,比上年减少7.22%。


2024年总诊疗量中, 医院854.75万人次(占50.2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22.39万人次(占42.46%),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3.95万人次(占7.29%),其他卫生机构0.26万人次(占0.01%)。
2024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693.86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1.18%),民营医院诊疗人次160.89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8.82%)(见表4)。
2024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46.76万,比上年减少2.35万人次。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279.33万,比上年减少了24.86万人次。
2024年,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86.64万,比上年减少14.8万人次(减少17.08%)(见表4)。
2024年出院中,医院69.32万人次(占80.0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74万人次(占13.5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55万人次(占6.41%),其他机构0.02万人次占0.03%)。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减少7.67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减少6.03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院减少1.12万人次,其他机构无明显变化。
2024年,公立医院出院人次53.41万(占医院总出院人次的77.05%),民营医院出院人次15.91万(占医院总出院人次的22.95%)(见表4)。
(二)病床使用。2024年,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54.51%;医院病床使用率62.1%,其中:公立医院67.01%。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05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32日,其中:公立医院7.99日(见表5)。

三、农村卫生
(一)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底,渭南市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169个、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1个、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县级(含县级市)卫生监督所10个。
2024年底,渭南市共设立196个乡镇卫生院,床位7547张,卫生人员736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253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床位增加147张,人员数减少591人(见表6)。

2024年底,渭南市村卫生室2566个。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532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508人、注册护士53人、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2752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87个,执业(助理)医师增加88人(见表7)。
(二)农村医疗服务。2024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279.33万,比上年减少24.86万人次;出院人次11.32,比上年减少5.68万人次。2024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15人次、住院1.36床日,病床使用率32.94%,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8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减少0.45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减少0.44床日,病床使用率减少13.16% ,平均住院日增加0.51%(见表6)。
2024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261.39万,比上年减少92.68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1019人次(见表7)。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4年底,渭南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7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2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523人,平均每个中心31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362人,平均每个站6人。
(二)社区医疗服务。2024年,渭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4.83万,与去年相比减少6.89万人次,出院人数4292人次,与去年相比减少3380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32人次和住院0.62床日。2024年,渭南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31.93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9.02人次(见表8)。

五、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24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78%,产后访视率98.2%。与上年相比,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所上升(见表9)。2024年住院分娩率为100%。

2024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4.5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25%。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4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70‰,新生儿死亡率0.45‰,婴儿死亡率1.03‰(见表10)。

(三)孕产妇死亡率。202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 13.39/10 万,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是难产性产后出血等。
(四)2024年渭南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免费服务人群40772人,检查率 83.96%,筛查出具有风险因素人群6541人,具有风险因素人群率16.04%,对所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给予了咨询指导和建议治疗。
六、中医药服务
(一)卫生资源。2024年底,渭南市共有中医类医院24个,占渭南市医院的14.20%,中医类门诊部2个,中医类诊所255个;与去年相比,中医类医院减少1个,诊所增加43个。
2024年底,渭南市中医类医院床位5667张,与去年相比减少65张;卫生人员5584人,卫生技术人员4733人。渭南市拥有中医药人员2868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576人,中医执业(助理)医师577人,中药师(士)487人。
(二)医疗服务。2024年底,中医类医院共诊疗153.78万人次,较上年减少12.47万人次,医师日均负担诊疗5.33人次;中医类门诊部诊疗1.12万人次;中医类诊所诊疗37.85万人次。
2024年底,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14.38万人次,较上年减少2.24万人次;病床使用率57%;出院者平均住院8.0日;医师日均负担2.8床日。
(三)医疗费用。2024年,渭南市公立中医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98.74元,其中药费83.12元;住院病人次均费用4647.44元,其中药费1319.13元。
七、健康老龄化
(一)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截至2024年底,渭南市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32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41个。两证齐全(指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总数23个;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达 58对。
(二)老人体检及慢性病规范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底,渭南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人数为667152人,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为521935人,糖尿病规范管理管理人员数为168770,重性精神疾病32102人,年末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为1946人。
八、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4年,渭南市共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11个,对14大类374份样品开展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10大类238份样品开展微生物及致病因子进行监测;在渭南市246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共报食源性疾病爆发事件7起,发病24人,无死亡病例。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4年,渭南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3660个,从业人员18766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3169户次,依法查处案件116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4年,渭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对市直管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8次,对县级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4次,对国家双随机任务3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共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18份。查处案件0件。
(四)学校卫生监督。2024年,渭南市被监督学校762所,监督检查957户次,查处案件0件。
(五)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截至2024年底,渭南市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机构进行经常性监督406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查处案件19件。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350户,监督覆盖率100%,进行经常性监督215户次,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7件。
(六)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24年,渭南市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36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0件,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48件。
(七)妇幼健康监督。2024年,渭南市开展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1个,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1户次。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9)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0)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当年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