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促改革、解难题、抓落实,健康渭南建设稳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快速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优质高效,卫生健康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机构数。2023年末,渭南市卫生医疗机构3840个,与上年相比减少了88个。其中医院172个;基层医疗机构361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3个,其他机构8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减少了7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了17个,其他机构新增1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47个,民营医院125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2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个,三级未定级医院1个),二级医院68个,一级医院46个,未定级医院56个(见表1)。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床位医院106个,100~199张床位医院30个,200~499张床位医院21个,500~799张床位医院10个,800张及以上床位医院5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0个,卫生院196个,门诊部57个,村卫生室2653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631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3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12个,卫生监督机构12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11个。妇幼保健机构12个,其中:市级1个、县(区、县级市)级11个,其他8个。
(二)床位数。渭南市实有床位数36278张。其中:医院26246张(占72.35%)基层医疗机构7775张(占21.43),其他无变化。与上年比较,床位数增加1317张,增长3.63%(见表1)。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22年的7.56张增加到2023年的7.98张。
(三)卫生人员数。2023年末,渭南市共有卫生人员49777人比上年增加120人,增长0.24%(见表2)

2023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41169人,乡村医生3079人,其他技术人员535人,管理人员3624人,(其中仅从事管理工作2227人),工勤技能人员2767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2680人,注册护士16766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21人(增长0.54%)(见表2)。
2023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2.81万人(占56.4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2万人(占32.5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54万人(占10.84%),其他卫生机构0.01万人(占0.2%)(见表3)。

2023年,渭南市每千人口床位数7.88张,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8.94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75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3.64人。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3年渭南市卫生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824.2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9.49%(见表4)。


2023年总诊疗量中, 医院874.81万人次(占47.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19.87万人次(占44.9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9.27万人次(占7.09%),其他卫生机构0.33万人次(占0.02%)。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增加了173.03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增加72.75万人次。
2023年公立医院诊疗人次717.74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82.05%),民营医院诊疗人次157.07万(占医院总诊疗人次的17.95%)(见表4)。
2023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人次49.11万,比上年减少5.14万人次。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304.19万,比上年增加了51.5万人次。
2023年,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次101.44万,比上年增长25.37万人次(增长25.01%)(见表4)。
2023年出院中,医院76.99万人次(占75.9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77万人次(占17.5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67万人次(占6.58%),其他机构0.01万人次占0.01%)。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增加17.09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增加7.10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院增加1.18万人次,其他机构无明显变化。
2023年,公立医院出院人次57.86万(占医院总出院人次的75.15%),民营医院出院人次19.13万(占医院总出院人次的24.85%)(见表4)。
(二)病床使用。2023年,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5.99%;医院病床使用率73.05%,其中:公立医院79.98%。渭南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1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6日,其中:公立医院8.6日(见表5)。

三、农村卫生
(一)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底,渭南市共有县级(含县级市)医院169个、县级(含县级市)妇幼保健机构11个、县级(含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县级(含县级市)卫生监督所11个。
2023年底,渭南市共设立196个乡镇卫生院,床位7400张,卫生人员79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7052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3个,床位增加219张,人员数减少78人(见表6)。

2023年底,渭南市共设2653个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557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20人、注册护士59人、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和卫生员3079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117个,执业(助理)医师增加96人(见表7)。

(二)农村医疗服务。2023年,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304.19万,比上年增加51.50万人次;出院人次17.00万,比上年增加6.89万人次。2023年,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6人次、住院1.8床日,病床使用率46.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6.8日。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增加1.3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增加0.7床日,病床使用率增加14.91% ,平均住院日减少0.3%(见表6)。
2023年村卫生室诊疗人次354.07万,比上年增加13.44万人次,平均每个村卫生室年诊疗量1335人次(见表8)。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底,渭南市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0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62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588人,平均每个中心33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335人,平均每站5人。
(二)社区医疗服务。2023年,渭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21.72万,与去年相比减少3.6万人次,出院人数7672人次,与去年相比减少2140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7人次和住院0.7床日。2023年,渭南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27.39万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8人次(见表8)。
五、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23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9.13%,产后访视率98.16%。与上年相比,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所上升(见表9)。2023年住院分娩率为100%。

2023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4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95%。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38‰,新生儿死亡率0.75‰,婴儿死亡率1.17‰(见表10)。

(三)孕产妇死亡率。2023年,孕产妇死亡率为为 4.67/10 万,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妊娠合并急性脂肪肝。
六、中医药服务
(一)卫生资源。2023年底,渭南市共有中医类医院25个,占渭南市医院的14.53%,中医类门诊部45个,中医类诊所212个;与去年相比,中医类医院新增2个,门诊部减少1个,诊所增加12个。
2023年底,渭南市中医类医院床位5732张,与去年相比增加564张;卫生人员5233人,卫生技术人员4594人。渭南市拥有中医药人员2656人,其中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656人,中医药659人。
(二)医疗服务。2023年底,中医类医院共诊疗166.25万人次,较上年增加36.03万人次,医师日均负担诊疗5.9人次;中医类门诊部诊疗1.18万人次;中医类诊所诊疗29.14万人次。
2023年底,中医类医院出院人数16.62万人次,较上年增加4.80万人次;病床使用率75.18%;出院者平均住院8.68日;医师日均负担3.57床日。
(三)医疗费用。2023年,渭南市公立中医医院门诊病人次均费用197.9元,其中药费78.7元;住院病人次均费用5929.5元,其中药费2049.1元。
七、健康老龄化
(一)推进老年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截至2023年底,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27个,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223个。两证齐全(指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总数19个;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的达119对。
(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及慢性病规范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底,渭南市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档案的人数为761959人,加入健康管理的人数为623188人,所占比例为81.79%。高血压规范管理人数为542534人,糖尿病规范管理管理人员数为161913,年末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人数为1662人。
八、人口家庭发展情况
(一)2023年渭南市国家免费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免费服务人群51182人,检查率 91.79%,筛查出具有风险因素人群7874人,具有风险因素人群率15.38 %,对所筛查出的风险人群全部给予了咨询指导和建议治疗。
(二)计划生育惠民政策。2023年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奖励扶助1.4亿元(不含韩城),其中市本级投入604万元,共扶助受益679804人(包含韩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78078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2988人;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11736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对象 587002人。
九、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2023年,渭南市共设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11个,对13大类199份样品开展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11大类220份样品开展微生物及致病因子进行监测;在渭南市245个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共报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5起,发病14人,无死亡病例。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3年,渭南市公共场所卫生被监督单位3367个,从业人员13365人。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7381户次,依法查处案件372件。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3年,渭南市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被监督单位10个,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151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监督检查33户次。渭南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被监督单位10个。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10户次。依法查处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案件3件。
(四)消毒产品和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2023年,渭南市消毒产品被监督单位293个,从业人员651人。消毒产品监督检查293户次,抽检119件,合格率为99%。依法查处案件8件。2023年,渭南市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13个,监督检查25户次,依法查处案件7件。
(五)学校卫生监督。2023年,渭南市被监督学校478所,监督检查90户次,查处案件0件。
(六)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截至2023年底,渭南市对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放射卫生技术机构进行经常性监督23户次,监督覆盖率100%。依法查处案件0件。放射诊疗被监督单位246户,监督覆盖率100%,进行经常性监督231户次,依法查处放射卫生案件24件。
(七)医疗卫生、血液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2023年,渭南市依法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作出卫生行政处罚591件。行政处罚无证行医36件,依法查处传染病防治案件182件。
(八)妇幼健康监督。2023年,渭南市开展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37个,妇幼健康被监督单位监督检查39户次。
(九)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2023年,渭南市监督检查用人单位176户次,查处案件8件。2023年,渭南市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户次。
注解: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医务室)。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6)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指卫生、教育、民政、公安、司法、兵团等行政部门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7)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科研机构。
(8)卫生人员包括卫生技术人员、持乡村医生证的人员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9)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10)执业(助理)医师指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1)注册护士指取得注册护士证书且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不含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但实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12)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全科医生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按常住人口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