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 / 正文

老龄健康科老年证办理和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一、敬老优待证办理流程

年满65周岁老年人可申请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优待证统一由省卫健委统一制作,各县市区负责提供信息。

办理流程为: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或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到窗口申请办理,工作人员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读取信息并提交,省卫健委制证中心审核、制证,15个工作日将办好的优待证寄回办理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办理窗口领取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市卫健委、各县市区、各镇办均设立办证窗口,部分社区也设立了办证窗口。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或身份证可享受渭南市优待政策,赴外地旅游、居住可享受当地政策。非陕西户口的外地老人需持常住证明办理。

二、优待政策

新修订《渭南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6年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2016年10月1起执行。办法规定:

凡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在本市享有以下优待服务:

(一)免费进入收费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烈士纪念建筑物、名人故居、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等;

(二)在城乡各类医院就医,可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

(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

(四)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对老年人每月给予20元的本地通话费优惠;

(五)免交50%的老年大学学费;

(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七)免收办理再婚登记工本费;

(八)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三、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给7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保健补贴不得低于以下标准:70—79周岁每人每月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四、高龄补贴申请发放流程

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老年人,持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的镇办进行登记。老人还可以通过“陕西老龄”平台进行申请,再到镇办进行认证。

审核:凡继续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每年必须参加复审。复审方式采取个人手机自助复审为主,镇办、社区采集影像为辅的方式实施。

每年3-5月份,全市集中复审,复审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未在集中复审时期复审,只影响老人高龄补贴发放进度,不影响高龄补贴的全年发放。高龄补贴申请采取自愿原则,过了12月31日未复审,视为本年度未复审,将停发高龄补贴,并根据续审的时间,发放高龄补贴。

发放:高龄补贴发放时间按照各县市区的具体情况定,市上未做统一要求。

迁移:享受高龄补贴待遇的老人户口迁出发放地,应立即办理补贴系统迁移手续,补贴发放时间为迁移后次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