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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胡**
信件编码:
GPPS20260824VGVF
来信时间:
2026-08-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渭南高新区卫生管理与疾病控制中心拒不支付防疫物资货款又无履行能力的投诉
信件内容:
被投诉单位:渭南高新区卫生管理与疾病控制中心 投诉请求:督促高新区疾控中心立即履行向九州通医疗器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461万余元 事实和理由: 2022年1月8日,我方与渭南高新区卫生管理与疾病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高新区疾控中心”)签订《渭南高新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采购合同》,在我方供货完成且合同付款期限到期后,高新区疾控中心长期拒不支付相应货款。截止2026年8月12日,货款本金、利息损失、迟延履行判决罚息已累计至约461万元。 据了解,高新区疾控中心自身已无财产能力支付该货款,为保护我方自身合法权益,现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73条的规定,请求贵委履行主管单位监督职责、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督促高新区疾控中心立即履行付款义务。 如需相关证明材料,请联系17047980010,我方将全力配合提供。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8-26
回复单位:
市卫生健康委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感谢您对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相关信访事件已转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联系电话0913-211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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