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组图)
[新闻中心]1月30日下午,渭南市卫生健康委召开“十五五”卫生健康事业... 2026-01-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委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与您进行了联系沟通。您系外省退休职工,口述在外省未享受任何独生子女补贴,户籍在我市高新区农村,按照本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其他事项的第四条:户籍在我省,养老保险在外省但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承诺在参保地未享受城镇独生子女补助金后,补助金的发放按照城镇居民对待,但您不属于我省城镇居民。按照我省农村奖扶享受基本条件本人首先应为我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是指“户口登记在村委会,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您为退休职工,在外省参加养老保险,故其不符合我省农村奖扶政策。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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